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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求『超級偶像江明娟』的形象娃娃圖

設計高手 ! 我們等的就是你 !!
請將你心目中的明娟化身為一個專屬明娟的形象娃娃圖,讓我們一路陪著明娟,見證她,也分享她的星路成長吧
!!

一、目的:

    徵求『超級偶像江明娟』的形象娃娃圖

 

二、參加資格:

各地設計高手

三、作品內容與規格:

1. 主題:參加者可至雅虎奇摩江明娟家族http://tw.club.yahoo.com/clubs/Super1/或江明娟國際後援會www.halapo.com/eric查詢江明娟的相關文字、影像影片資料。

2.設計:設計方式不限任何形式,然本設計未來主要用於製作相關成品(如貼紙、印章、衣服等),請設計「線條清晰」的圖樣,以利

製作成品。

3.製作:參賽作品不限製作工具或軟體,圖檔格式要大而清晰2M以上,並將檔案轉成jpg檔,並確保可以平面設計方式列印於紙張上。

4.同一作品請分別以彩色與黑白表達象徵精神再寄出參賽。

四、活動時間:

1.作品收件:自即日起至2009420截止

2.作品收件處:jojo94472008@yahoo.com.tw

寄件主旨請註明:徵圖比賽

並請提供學校名稱/班級系別/姓名/聯絡電話

3.公佈得獎名單:200951

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江明娟國際後援會www.halapo.com/eric,優勝者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。

 

五、獎項與獎勵辦法:

第一名:奬金新台幣一萬元 一名

第二名:奬金新台幣五千元 一名

第三名:奬金新台幣三千元 一名

 

六、注意事項:
1.
參加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,可由評審決定該獎項予以從缺不錄取;第三名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獎。

        2.來稿以未曾發表過之作品為限,作品經查屬抄襲者取消其資格,並追回獎金。

        3.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(江明娟家族暨後援會)所有,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期、無償作為宣傳、展示、刊登、報導、出版、製做成品之用,主辦單位不另支付稿酬,並得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。

        4. 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。

       5.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。

七、主辦單位:

        江明娟國際後援會www.halapo.com/eric

        江明娟家族http://tw.club.yahoo.com/clubs/Super1/



2009/04/03 10:56│評論(0)│引用(0)│未歸類top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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