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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安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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吶喊 !

1980年12月8日那睌的槍聲響起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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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殺的,這是一座墓園,不是托兒所!<<墓園裡的男孩>>

墓園裡的男孩THE GRAVEYARD BOOK Neil Gaiman

天殺的,這是一座墓園,不是托兒所!

但是......

哪一個鬼魂能忍心拒絕收養這麼可愛的小男孩呢?

 

能夠住在這裡,實在太「幸福」了!

故事鬼才尼爾.蓋曼醞釀二十餘年的顛峰代表作!

這是一座奇特的墓園,
它不是死亡的終結,而是愛與希望的開始……

  要是那天晚上你也在這兒,就會看見蒼白月光下發生的慘事!一名叫作「傑克」的殺手刺死了一對夫妻和他們的女兒,只要再殺死搖籃裡的小嬰兒,任務就完成了……但是小嬰兒卻不見了!原來,他竟然自己爬出了搖籃,還爬到附近的墓園去,並把墓園裡的鬼魂們全給吵醒了!秉著「亡者應該慈悲」的原則,鬼魂們趕走了兇手,並決定「收養」這個還咬著奶嘴的小寶寶,他們為他取名奴巴弟(Nobody),小名「巴弟」……
 
  從此,墓園就成了巴弟的新家、教室和遊樂場。漸漸長大的他寫得一手漂亮的字(因為他一直抄寫墓碑來認字)、他的歷史很強(他有很多來自各個時代的「鬼朋友」),他還學會了一些嚇人的把戲(例如消失術、滑溜術和夢遊術等等),巴弟更知道了墓園裡很多奇怪的事情,包括邪惡的「食屍鬼」、最受期待的「死之舞」慶典……不過,最讓巴弟開心的是,他竟然有了一個「活人」朋友--小女孩史嘉蕾!但在一次恐怖的古墓尋寶大冒險之後,巴弟唯一的朋友也被父母給帶走了。
 
  有一天,巴弟認識了小女巫麗莎的鬼魂,她生前被人燒死,隨便埋在亂葬崗裡,連塊墓碑都沒有。雖然墓園裡到處都是墓碑,但墓碑可不能用偷的,於是巴弟決定到鎮上去幫她買一塊新的墓碑。然而就在他拿著胸針去換錢的時候,卻再次被殺手「傑克」給盯上了,巴弟這才明白,離開墓園是件多麼危險的事……

  創意無與倫比的奇幻大師尼爾.蓋曼繼《第十四道門》之後,再次精心打造了一場奇妙、有趣又滿溢著溫暖的成長之旅,讓讀者在最不可思議的地方領略生命的美好與無私的付出,並一舉榮獲美國文學界最高榮譽之一的「紐伯瑞大獎」!故事中蘊含了一股愛的力量,讓灰暗的墓園散發出一道道斑斕的動人光彩,也深深撼動了我們潛藏在心底的溫柔,給予我們無限的生命勇氣!

男孩長大後,想要上學學習更多智慧,想要藉由無限的知識,去找出當初殺害他全家的兇手。這樣危險的想法隨即被打斷,於是教父對小男孩說:「你還活著,這代表你還有無窮的潛力。你什麼都辦的到、什麼都可以創造、什麼夢都可以作。如果你想改變世界,世界就會改變,那就是潛力。一旦你死了,潛力也就消失了、結束了。等到你創造的任務告終,夢想完成了,在青史留名,你就可以埋在這裡,甚至化為鬼魂,但到時你那份潛力也用盡了。」這是書裡我看到最印象深刻的一席話,之所以深刻在於字裡行間雖簡短易懂,卻深遠的闡述了我們應該面對的人生價值。我想,關於「潛力」的解釋,再也沒有比這更適合了。
from在山上聽重金屬

2010/02/04 20:40│評論(0)│引用(0)│未歸類top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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