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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Next Big Thing 2011 見證大團系列 樂團徵選

徵選結束・2011-10-07 08:00

2010年,StreetVoice.com與Legacy聯手推出【2010見證大團誕生系列】,推出後成功吸引各界媒體與樂迷,立即引起音樂產業強力關注。整年共計超過5000人次進場後,今年仍將繼續挖掘並尋找下一個世代的力量!2011年三月起到十一月,【2011見證大團誕生系列】繼續推出每月一場、共九場的「開發場」,每場將從StreetVoice.com徵選出三組優秀新團,登上Legacy大舞台作售票演出,樂團經此一役勢必更上層樓。各方高手,新世界在等著你們,一起來挑戰吧!
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  
網路每月彙整報名內容,StreetVoice.com將委由編輯部與達人所組之評審團共同評分,亦同步統計網友之「我要推薦」。
評審團給分佔60%、推薦次數佔40%,選出每月前三強於Legacy安排售票演出,出場順序由StreetVoice.com決定。
 
備註︰樂團經選出並排定日期後,若因故無法如期演出,視同棄權,無法順延。評審團有權由已報名之樂團中自行決定遞補名單。
 
每場公佈與演出時間
.2/14 公布 → 3/3   演出
.3/4   公布 → 4/7   演出
.4/8   公布 → 5/5   演出
.5/6   公布 → 6/2   演出
.6/3   公布 → 7/7   演出
.7/8   公布 → 8/4   演出
.8/5   公布 → 9/1   演出
.9/2   公布 → 10/6 演出
.10/7 公布 → 11/3 演出
 
活動內容:
http://tw.streetvoice.com/writing/thenextbigthing/article/1118036/
 
權利與義務:
1. 所有參加徵選之文字與照片、多媒體檔案須為投稿者本人之作品,影像部份並已取得被攝影者同意使得參加。
2.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,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。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。
3.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,凡參加徵選者,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,用參選者之姓名、肖像、文字著作、攝影著作、錄影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、報導刊登及廣播、電視、網路、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、重製及公開傳輸。
4.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,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,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同時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。
5. 參加徵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。
6.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。

活動時程


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,收到活動時程提醒。

活動完全結束前,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,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,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。